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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辽宁师范大学与我所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座谈并签署法学教育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共建协议
来源: | 作者:京师沈阳律所 | 发布时间 :2026-06-22 | 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6月12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驻辽宁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于长河、法政学院党委书记王刚、美术学院党委书记王非、法政学院党委副书记于晓亮一行到访我所,开展“高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并举行座谈会。



我所管委会副主任、辽宁科技大学法学副教授蒋喆律师,党支部副书记朱佰伶律师,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玉红律师、副主任冯琳娜律师,合伙人闫红辰律师(学生代表),执业律师于乾义律师(学生代表)等热情接待并参与座谈。双方围绕深化校所合作、共建法学专业实习基地等议题深入交流,并现场签署合作协议。



活动伊始,校方领导在我所行政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详细了解了律所党建发展历程、业务领域、全国布局以及律所文化建设等情况,对我所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成果给予高度评价。



参观结束后,双方正式举行“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伊始,我所两名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青年律师代表闫红辰、于乾义先后发言。他们深情回顾了在母校求学的难忘时光,衷心感谢母校多年的悉心栽培,这份师恩是支撑他们在职业道路上稳步前行的坚实力量。

朱佰伶副书记首先对律所党建建设成果及工作举措进行全面细致的阐述。他强调,京师沈阳律所深耕党建引领律所发展模式,始终将党建工作摆在律所建设首要位置,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工作政治方向不偏移,为律所规范化运营、专业化发展筑牢政治保障与发展根基。

随后,蒋喆主任提出:律所对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重视,提出实践是唯一动力,学生应当注重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务中;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双方可以共设法学课题,从律师和法学老师的双重角度进行学习交流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并表示律所将积极承担法治人才培养的社会责任,推动校所合作落地生根。

李玉红主任紧扣本次专项行动主题,提出了三项务实可行的合作举措:一是开放律所内部不定期举办的专题讲座,为在校生提供前沿实务知识;二是组织面向实习生的同行交流会,邀请法律界各岗位同仁共同参与,拓宽学生执业视野;三是推行专业团队带教实习模式,由一位资深律师担任带教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指导,确保实习质量。

冯琳娜副主任分享了共建实习基地所带来的“多方共赢”价值,实习基地的建立相当于为同学们打开了一扇通往真实法律场景的大门;同时又是一个“提前发现人才、精准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共建实习基地既是学生锻炼成长的桥梁,也是校所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律所方发言后,王刚书记首先对我所精心筹备此次活动表示感谢,并对律所方提出的各项合作设想表示高度肯定。他围绕校企共建实习基地的长效运行、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几点殷切期望和建设性意见。随后,于长河书记对本次“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进行了指导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双方共建实习基地的重要意义,并对未来在更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提出指导意见,如互派人员交流、由法学教师提供理论支撑、律所资深律师走进课堂分享实务经验与典型案例等,期待双方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协同育人。

在融洽务实的氛围中,双方代表蒋喆主任与王刚书记共同签署了校企共建实习基地合作协议,标志着辽宁师范大学与我所的合作迈入了常态化、机制化的新阶段。

此次交流活动拉近了律所与院校的情谊,也为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深度融合搭建了坚实桥梁。未来,京师沈阳律所将以实习基地为纽带,持续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携手为法治社会建设输送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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