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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沈阳律所刘欣荣律师开展校园防欺凌专题法律讲座
来源: | 作者:京师沈阳律所 | 发布时间 :2026-05-21 | 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26年5月9日下午,为切实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回应每一份母亲的牵挂,履行法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京师沈阳律所刘欣荣律师走进校园,开展以“拒绝校园霸凌”为核心的法治宣讲活动,用真实案例敲响警钟,用专业法律筑牢防线,为青少年的成长保驾护航,为母爱增添坚实的法治守护。



本次宣讲紧扣“妈妈的牵挂,法律来守护——拒绝欺凌,让爱回家”主题,结合母亲节的特殊意义,刘欣荣律师摒弃生硬的法律条文堆砌,以丰富的真实案例、清晰的法律解读为核心,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贴近校园生活的视角,让在场师生直观感受校园霸凌的潜在危害与严重后果。宣讲中,他结合“消失的少年”“网络造谣欺凌”“言语侮辱”等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校园霸凌的常见表现形式,让同学们清晰分辨“玩笑”与“欺凌”的边界。





同时,刘欣荣律师依托法律知识模块,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霸凌行为的法律边界: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的“不良行为”,到情节严重的“严重不良行为”,再到涉嫌犯罪的刑事处罚,层层剖析实施霸凌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他重点强调,案例中河北邯郸初中生霸凌杀人案,正是刑法修正后12-14周岁未成年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警示同学们“从欺负一个人到毁掉一条命,距离比想象中更近”,帮助大家牢固树立“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底线意识。


为让法治知识真正落地,切实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刘欣荣律师向同学们明确了应对霸凌的核心方法:保持镇定、优先保障自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留存证据借助法律维权,同时着重倡导“预防校园欺凌三不做”原则——不做欺凌的实施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呼吁大家主动传递温暖与善意,共同抵制校园霸凌。互动过程中,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交流,进一步深化了对宣讲内容的理解,法治观念在轻松和谐的氛围中深入人心。此次宣讲活动得到了校方的高度认可与肯定,校方表示,课程内容贴合学生成长需求、实用性极强,精准填补了校园霸凌防治教育的薄弱环节,有效强化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校园安全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母爱是无声的牵挂,法律是坚实的守护。刘欣荣律师的校园普法宣讲,不仅依托真实案例为青少年普及了系统的法律知识、传递了法治力量,更回应了每一位母亲对孩子平安成长的期盼。京师沈阳律所始终坚守公益初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来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扎实的法治宣讲活动,用专业法律力量推动校园法治教育走深走实,为青少年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成长环境,让每一份母亲的牵挂都能得到坚实的法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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