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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丹丹
    发布时间: 2016-08-01 19:25    

侵权法律事务部主任

滕丹丹



个人履历:  

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部门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侵权法律事务部主任、金融业务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合伙人、妇女委员会宣传委员、工会女工主任、执业律师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本科,东北财经大学民商法研究生


社会职务:

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湛江国际仲裁员


从业经历:

曾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律师、沈阳市优秀律师


经典案例:

邹某某交通肇事经治疗出院,半年后死亡案件,一审未判伤残赔偿金,二审予以全额改判;

郝某某交通肇事当场死亡,交警部门无法作出责任划分,经起诉,法院认定肇事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某电力公司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案件,经省高法再审后案件发回重审,经中院再审后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判决。


主攻方向:

侵权案件、婚姻案件、建设工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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